一、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的,我馆不予办理公证。
二、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合同、协议、不动产、公司、金融事务公证等
我馆不能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
合同、协议类公证涉及依照我国或驻在国民商法对合同、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只能是涉及国内房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三、应由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
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应根据事实发生情况,向中国国内或驻在国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以上事实一般是由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民政、居留等部门进行登记、确认的,我馆因不掌握相关情况,不能出具相关种类的公证。
四、不能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我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
对于以上我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已将国内出具的证书带至国外的,应根据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办理。
具体办法如下:
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行为或事实,如出生、死亡、婚姻状况、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当事人首先应在中国有关涉外公证处办理好公证,先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认证后,再送摩洛哥驻华大使馆认证。经“双认证”的文书即可在摩洛哥使用。
当事人可通过中国旅行社总社(电话:0086-10-65124896、65593748)、茂发国际旅行社(电话:0086-10-65889918、65236254)、北京长虹桥公司(电话:0086-10-65265271、65265278)代办送外交部领事司和摩洛哥驻华使馆的认证,也可请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和摩洛哥驻华使馆的认证。